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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企业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山东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0-12-29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阅读:10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7月7日,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济宁汇泉钢管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钢管补焊工序未使用旱烟收集处理设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但企业及时整改后并没有接到罚单。

    该企业未被罚款得益于山东省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这份清单对267项违法行为事项不予处罚,对19项违法行为事项减轻处罚,涉及市场监管、公安、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28个行政执法领域,其中规定“不正常使用焊烟收集处理设施”这样的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及时整改后可以免于处罚。

    让企业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是山东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生动体现。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环境建设,把发起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作为全省‘九大攻坚行动’之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严格依法办事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全省优化法治环境攻坚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林峰海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各地各部门聚力保障复工复产、加强平等保护、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法治素养攻坚,在加强营商环境立法、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上全面发力,努力打造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在山东办企业放心安心舒心。

    提供有效制度供给

    今年9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着力解决营商环境关键环节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围绕企业发展“瓶颈”,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市场准入限制、被拖欠账款、“僵尸企业”出清难等问题;聚焦打通“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和流程再造的“中梗阻”,重点解决放管不衔接、线上线下不联动等问题;围绕公平公正法治环境突出短板,重点解决执法“一刀切”、强制措施超时超限等问题。

   “制定一部专门规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从基础制度层面为各类所有制经济在我省繁荣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王玉君介绍说。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山东坚持精准立法先行,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加强有效制度供给,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先后出台《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法规条例,为全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

    立新法的同时,还要对既有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山东省全面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文件清理,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无差别的制度支持。今年,围绕省委“九大改革攻坚行动”,开展法规规章集中清理,推动修改地方性法规18件、废止1件,修改省政府规章7件、废止17件。

   “我们还推进流程再造攻坚,以法治手段落实简政放权要求,统筹调整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实施层级,并通过制定政府规章,为‘简政放权’提供法律依据,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便捷度,为流程再造攻坚贡献法治力量。在推动向自贸试验区、上合组织经济示范区赋权方面,我们代省政府起草了专门的放权决定草案,《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最大限度赋予‘两区’更多管理权限。”王玉君介绍说。

    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从生产原材料的供应到产成品的运输调拨,从经营中的买卖合同风险到用工风险,从增值税减免政策的应用到企业所得税来年汇算,都给了我们全面化、专业化、精细化的建议。”在即墨区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有效解决了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后,青岛罗元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初祺感慨道。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是青岛市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推进政府用法治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去年6月,青岛在全国率先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试点工作,市本级和作为试点区域的城阳区、即墨区共选聘13家惠企律师事务所,确定140名惠企律师组建惠企法律服务团队,并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动试点工作。

    近年来,山东不断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上发力。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事项“一链办理”,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依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采取不同抽查比例,实行差异化监管模式;加快推进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归集信用数据共计16.5亿条,涉及全省市场主体数量1050万家;深入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落实“限时清欠”机制……

    10月19日,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对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

   “法治政府建设是优化法治环境攻坚的重要抓手和关键。”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副厅长朱晓峰说,山东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法治政府督察考核,对各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全面督察,完善考核标准,着力补齐短板和弱项,全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涉企行政强制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坐在被告席上的不是被告代理人,而是高唐县县长刘奎忠,他成为全市首位出庭涉企业行政案件的县级正职负责人。

    今年以来,聊城市以抓实涉企业行政案件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全力促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为突破口,积极打造优质高效法治营商环境。1至11月份,全市审理涉企业行政案件10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43件,占比43%,其中和解、撤诉10件,占比10%,涉企业行政纠纷全部得到有效化解,全市法治营商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市场主体迫切期盼平等的法律保护。”山东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孙成良说,山东着力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健全“接诉即办”机制,依法及时解决企业诉求,切实保障守法企业合法权益。如健全“免罚清单”机制、压减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深化“三打”“三治”“三清”专项整治行动,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推进审判流程再造,加快“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创新破产案件审判方式,推动“僵尸企业”通过破产途径合法有序退出市场。
   山东各地在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上不断创新举措。泰安市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严禁无法定依据或者未经法定程序,影响、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执法行为。济宁市组建公证司法辅助事务部、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四支机构进驻法院,为企业和群众开展一站式的法律服务。日照市部署开展打击“重点领域涉黑涉恶”“逃废银行债务”“限时清欠”三项行动,有效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通过发起优化法治环境攻坚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推动提升全省法治环境整体水平,全力擦亮‘法治山东’金招牌,争取在新一轮发展和区域竞争中占得先机、赢得主动,走在前列。”林峰海说。

编辑: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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