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周末好!本周,省纪委发布了2名被查干部的处分通报:株洲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顾峰,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武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而上周通报的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的处分则是“断崖”式——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之所以如此,通报指出是由于其主动投案、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
有的“成囚”,有的“断崖”,结果大相径庭,“主动投案”是关键一步。
今年以来省纪委发布的主动投案问题干部就有4名: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新田县委原书记唐军、衡阳市蒸湘区委原书记周法清、湖南中烟工业公司副总经理刘建福。从近几年三湘风纪网发布的案件来看,主动投案正从“现象”变成“常态”。今年3月召开的省十一届纪委六次全会提到,“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进一步显现,全省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人数大幅增长。”
其实,这种新态势不止在湖南。2019年全国有10357人主动投案,2020年增加到了1.6万人。
主动投案人数的增加,一方面折射出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高压反腐已经形成强烈的震慑效应,“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综合效应正逐渐彰显;另一方面显示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释放出强大的感召力。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问题干部依然心存侥幸、自作聪明,认为自己“隐身术”高明,抑或认为求神拜佛已得神佑;被查时,拒绝接受党组织的挽救,对抗组织审查,隐匿证据,转移财物,试图瞒天过海。还有的问题干部干脆玩起“假投案、真投机”的把戏,听闻风吹草动后,便戴着“主动投案”的面具,打起“丢卒保车”的算盘,“投案不自首”,企图以小博大、避重就轻,蒙混过关。
无论是对抗组织审查者,还是假投案者,都是因为没有认清两个形势:一是没有认清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决心;二是没有认清对抗从严的“弊”和投案从宽的“利”。从近期公布的3名干部处分结果可以看出,投案不投案,结果大不一样。
俗语有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对于走在错误路上的问题干部,唯一正确的选择是,主动交代问题,主动投案。
首要的是紧急刹车,及时投案。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关于主动投案的时间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关键的是端正态度,真诚投案。态度不对,投案白费,假投案更会罪加一等。关于主动投案的认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都有明确规定。党员干部学纪守纪、学法守法,实事求是,对照自查。问题干部趁早放弃侥幸,抛弃幻想,选择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讲清情况、说明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旦违了纪犯了法,与其遮遮掩掩、惶惶不可终日,不如重拾初心,放下包袱,真诚认错,主动投案,因为这才是问题干部最好的自我救赎。(王城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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