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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大额存款拒付抚养费 被罚款1万元
时间:2022-06-29来源:永兴县人民法院 阅读:10

       6月28日,永兴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司法制裁案件,强制执行罚款1万元,对有意逃避执行的老赖给予了有效震慑,维护了司法权威。

       刘某与丈夫邓某婚后生育了4个子女, 2016年7月,邓某因病去世。一年后,刘某另嫁他人,改嫁后的刘某对4个小孩不闻不问,小孩全部由身为贫困户的奶奶抚养。2017年11月,小孩的奶奶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每月向未成年的小邓支付抚养费300元,法院依法支持了该诉请。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照判决支付抚养费。每过一两年,小邓的奶奶代小邓申请执行一次。

       2022年1月,小邓的奶奶再次申请执行,要求刘某支付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抚养费3600元。案件立案执行后,刘某拒不报告财产情况,经查询,刘某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刘某,刘某拒接电话,多次上门,刘某也避而不见。法官在查询刘某的银行流水后发现,刘某为了逃避执行,于2021年3月将存款10余万元转移至现任丈夫的银行账户。

       据此,永兴县人民法院认为,刘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拒不报告财产情况,对法律及人民法院缺乏最低限度的尊重与敬畏,应当对其予以司法惩戒,故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决定。处罚决定宣布后,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悔过书,及时给付了抚养费,但仍拒不缴纳罚款。6月28日,法院将罚款1万元强制执行到位。

(供稿: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 文/李剑平)

〖编辑: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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